我在上海一家国营服装厂上班,因是国营厂所以每年都亏损几百万,上千万的现在厂容然再开,厂里最近进行变相裁员·,以公司没钱为由分批一部分员工谈工资,不管以前工资多少,现在每月只发1620元,愿意就做不愿意就走人。
请问工厂这样做法,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