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在洗浴中心洗完澡结帐时返现吧台上放着一个笔记本,价值三十元左右,他觉得这个笔记本很很好看,脑子里想着要是把笔记本拿走占位己有会是怎样的情景,手中还不断拉扯着笔记本的丝带,当然他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他没有真正把笔记本本拿走,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犯罪,会收到刑法或治安处罚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