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二手房的交易合同,卖家因急需钱买新房,因担心贷款慢,要求补充协议:写明在限定日期贷款未到帐时,买家先垫付部分资金,等贷款到账后返还,这是否可行?垫付资金的风险怎样规避?如果签了这个协议,但买家无法履行是否属于违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