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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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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6231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仲裁

本人在续订本次劳动合同前,已经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

本人已主张本次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为6月3日到期,但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在谈论劳动合同细节的过程中,6月31日公司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

请问各位专家,我是否可以主张6月份的双倍工资?另外公司有12天全薪带薪病假,这项福利已经写入和《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员工手册》,可否主张带薪病假的经济补偿金。

咨询者:fa501985上海
[咨询时间:2013-08-16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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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3-08-16 21:33
韦渊卿
双倍工资是没有的,因为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不存在双倍工资,但是6月31日公司同你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说可以为你争取一定的经济补偿,带薪休假也可以为你争取一下,病假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本人上海本地专业劳动法律师,如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任涌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3917590262
积分:4397
]
回答时间:2013-08-17 15:47
任涌
你的情况复杂,具体情形,可详细面谈,以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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