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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学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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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568什么是编号?

咨询学费报销

2003年3月-2005年5月,我参加了电大函授学习,学费发票当时学校开具了行政事业性收据给我,可是2003年交纳的学费发票已丢失,最近我到学校准备复印发票存根联,但学校答复2003年学费发票存根联已销毁,那我2003年交纳的学费该如何到单位报销,以什么凭据报销才合法?

咨询者:fa130794安徽
[咨询时间: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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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30 21:47
魏国鹏
学校也认可你2003年的学费已经缴纳了,学费发票的存根虽然丢失了,但是你已经缴纳学费的事实是存在的,你有权要求学校为你开具一份证明,证明你已经缴纳2003年的学费,你依据该证明就可以到单位进行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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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
回答时间:2010-08-30 23:32
袁晓东
学校依法应该给你开具正式发票,你可以要求学校给你开具正式发票。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9-01 14:35
郭军
你好!

可以要求学校开具正式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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