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也认可你2003年的学费已经缴纳了,学费发票的存根虽然丢失了,但是你已经缴纳学费的事实是存在的,你有权要求学校为你开具一份证明,证明你已经缴纳2003年的学费,你依据该证明就可以到单位进行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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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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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005年5月,我参加了电大函授学习,学费发票当时学校开具了行政事业性收据给我,可是2003年交纳的学费发票已丢失,最近我到学校准备复印发票存根联,但学校答复2003年学费发票存根联已销毁,那我2003年交纳的学费该如何到单位报销,以什么凭据报销才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