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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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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548什么是编号?

家庭婚姻

请问:女人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吗?如果离婚孩子必须打掉吗?如果不打掉孩子离婚了?那孩子生下来该归谁呀?夫妻的财产该怎样分配呀?如果离婚男方还需要想女方进行赔偿吗?

咨询者:fa130137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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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5]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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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30 19:51
魏国鹏
1.女方怀孕期间女方有权提出离婚,男方无权要求离婚。 2.离婚没有要求必须打掉孩子,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孩子。孩子两周岁内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3.财产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男方对女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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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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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30 17:38
刘子若
女方怀孕期间的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打不打掉孩子都可以,如果孩子在离婚后生下来的,仍然是男女双方的子女,只是归一方抚养时,另一方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用。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时男方必须向女方进行赔偿的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王玉琴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806603546
积分: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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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31 14:46
王玉琴
你好!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男方不可以;是否要打掉孩子由你自己决定;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男方若存在法定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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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31 16:41
李春珍
女方可提出离婚,但男方不可。孩子归谁,看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共同财产一般均分。详情请咨询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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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1 15:04
郭军
你好!

1、女方怀孕时,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
2、不是必须打掉孩子。女方有权选择是否将孩子生下来。
3、孩子在2周岁前一般由母亲抚养。
4、夫妻财产协商分配,协商不成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
5、如果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男方不存在过错不必给女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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