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是租用的写字楼,现在物业收取电费的标准是按动力电收取,每度是1.2元,照明用电也是按1.2元收取。
和物业沟通过说是电损耗的公摊。和物业沟通过说是电损耗的公摊和物业沟通过说是电损耗的公摊请问这样收是合理吗?为什么我在网上查不到物价局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