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工程建筑 > 

签订工程补充合同的法律依据?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24951什么是编号?

签订工程补充合同的法律依据?

超出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30%以上,施工方要求签订工程量增加补充合同,建设方以各种理由推拖,最后要求给出签订补充合同的法律依据,请问合同法或是相关法规有这个条款吗?

咨询者:fa500393福建
[咨询时间:2013-08-1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3-08-12 15:48
曾波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种事由双方协商处理即可。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3-08-13 06:40
陈奇斌
由双方协商处理即可。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3-08-13 12:01
陈福猛
补充协议,需要经过双方一致同意,不是必须,也不可强制。
王喆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962120661
积分:1542
]
回答时间:2013-08-18 15:39
王喆
如果原合同是固定价,工程又没有修改及增加,要签工程量补充合同是难的。如有变更或增加,对该部分签相应的合同是理所当然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