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孩子想报考某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我介绍于2009年认识李某,声称可以办免试入学,于是我作为担保人并收取朋友10万元作为酬劳(我中间提取2万元好处),结果事情迟迟没有音讯,现在可以肯定孩子不能上学,李某现在故意拖欠钱款,请问我如果走法律途径会承担法律责任么?考学的孩子会受牵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