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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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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3300什么是编号?

关于变更合同的问题

我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后,因为订单号发生变更,随即进行变更,

签订的文本中 文本抬头及文本尾部盖章处均写的是供方(我司)、需方(a公司),而中间变更内容处写的买卖双方于何时签订的***合同因订单号发生变化,由....变为....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这样的变更有效么?

同一个合同中是否可以供需双方与买卖双方同时存在?

咨询者:fa497984天津
[咨询时间:2013-08-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8-05 17:55
赵井燕
变更有效。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8-05 21:25
张鹏
没问题,文字表达不同而已,完全不影响效力
李伟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902113068
积分:2239
]
回答时间:2013-08-08 10:55
李伟
变更有效,但是应在文本形式上更为专业,以防日后争议。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8-09 07:08
齐志龙
变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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