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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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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2533什么是编号?

房屋质量责任承担

楼上平台漏雨,开发商曾经处理二次,现质保期限已过(五年),楼上住房认为非人为原因造成,应由开发商及物业承担;物业认为期限已过,他们没有义务维护个人区域,应由楼上住房承担。

我应当怎么办才能妥善处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fa496822四川
[咨询时间:2013-08-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58664625
积分:5105
]
回答时间:2013-08-02 14:17
都燕果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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