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2214什么是编号?

离婚问题

我婚前有一套产权房,女方无房。我婚前有一套产权房,女方无房我们是再婚,离婚时需要给女方补偿吗/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咨询者:fa130237辽宁
[咨询时间:2010-08-2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24 21:42
刘子若
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离婚时必须给予对方补偿,只是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你的房子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要对此房屋进行分割。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4 21:45
魏国鹏
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你无须给女方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0-08-24 22:15
王献锋
如果女方在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可以支付适当的经济帮助金,单独无房如不是经济困难则不必补偿。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0-08-25 09:56
汤广芝
如果女方经济困难,法官会考虑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女方,但应该只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你的个人财产(即婚前财产)。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