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企业转制时入了股,放在该公司股东冯金根的名下(用的是别人的名字),但公司将股份收据分开开具的。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据一直由我们自己保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据一直由我们自己保管当发现他侵吞我们的红利,房子等时,股份收据因企业停业而被公司收回。
多次跟他交涉无果。多次跟他交涉无果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