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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没有法律原因下提前解除租约, 需作出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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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1495什么是编号?

承租人在没有法律原因下提前解除租约, 需作出的赔偿?

你好律师!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司在租约未到期前,承租人(我方)在没有法律原因下提前解除租约,因为租约中没有关于这个的条款,我想问我方给出租方最大的赔偿会是什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我方付剩下租约期的租金吗?谢谢!

咨询者:fa495257北京
[咨询时间:2013-07-29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7-29 16:22
牛国荣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房屋没有出租出去期间的损失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专业诚信、尽职尽责,牛国荣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回答

4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7-29 15:44
李建成
应该以合同为准
梁洪亮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10568195
积分:234
]
回答时间:2013-07-29 19:06
梁洪亮
你好!您可以以承担一定数额违约金的代价,解除合同。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7-29 22:05
刘子若
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8-01 00:21
赵江涛
需作出赔偿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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