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铺的物业费是如何定的?有法律依据吗?我有一商铺,地处一县级市市中心的一广场内,空置2年多,物业还按8元/平的标准收费,包括很多小业主很烦恼,这收费标准太贵了。
我们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重新指定标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