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未毕业通过学校组织自愿去天津参加实习培训一星期后工作2周半因为与同事发生矛盾大动干戈后被通知解雇。
面试时公司说培训期每天10元补助培训后每天30一月900元工资。
现在公司说不给我开工资,合理吗?我觉得在工作期间我认真努力,现在虽然不合他们意愿不是公司的储备员工了,但我的工作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为什么不支付我工资,以及他们当初承诺的去时火车费自理从火车站打车去公司的车费报销我们车由我代垫也没给我。
应该怎么办?工资属于我吗?公司没有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