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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解雇员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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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058什么是编号?

有关企业解雇员工事宜

企业在人事变动时是否需要事先同被调动者沟通下呢?我在前不久遇到了此问题,我在一家公司做采购员一职,经过是这样的在事先没有同我进行任何谈话的情况下出了份通知说我于某月开始调离现部门到另部门报道上班,我看到通知后不同意调动,随即现部门就发了一份通知到各各供应商处说我已经离职,今后我的一切行为于公司无关,我知道后特生气.请问我可以拿法律武器同公司较量吗?我该从何着手呢?

补充说明:
我已在公司工作了七年多时间,我手上现有的证据就是社保记录、厂牌、通知函、调令通知。我也知道当地劳动部门都是始终在维护着当地企业,毕竟是他们的经济支柱,对于我们这些打工者来说赢的几率难,我可以直接起诉到市中级法院吗?
咨询者:fa129991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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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2 14:45
魏国鹏
企业在做人事调动前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否则属于违约的行为。公司的行为属于变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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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0-08-22 23:09
李翠英
违法辞退,工作满一年的应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8-23 11:03
程建锋
看你原来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了单位调动你工作部门的有关问题。如果事前没有约定单位的调动权,则单位不能随便调动你的工作部门,你不同意也是你的权利。单位以你不同意为由而解雇你,则是非法解雇,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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