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时当着所有儿女的面留有遗嘱,将遗产全给大女儿,并找了家族的长辈做公证人,且所有儿女均同意并在遗嘱上签了字。
但现在老人去世,大儿子推翻遗嘱,非要说老人财产由儿子继承,不理会老人的遗嘱。
请问如果大女儿要维权的话,此份遗嘱有没有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