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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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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0214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是雇主,被雇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我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是一个小饭店的老板,没有任何保险。

咨询者:fa493321天津
[咨询时间:2013-07-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7-23 23:11
张鹏
如果你有营业执照的话,你不是雇主而是用人单位。上下班期间员工发生非本方主责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重复赔偿,已获人身损害赔偿的部分你不用再赔偿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3-07-24 14:21
赵红文
不需要。。。。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7-26 07:38
齐志龙
具体需要看法律关系,原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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