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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子的产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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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875什么是编号?

单位房子的产权归谁

我今年75岁,妻子早逝,1990年与现在的妻子结婚,结婚后不久我完全凭个人的工龄积分获得单位的房子,我现在的妻子并没有积分在当中,直到1999年房改后才获得产权证,请问这套房子归我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如果是我个人所有,该如何证明?立遗嘱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公证?如果要,且这套房子如果是我个人所有的话,那么公证时是否需要我现在的妻子签字?谢谢。

咨询者:fa129725福建
[咨询时间:2010-08-1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8-20 10:05
田国军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承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该房屋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立遗嘱不是必须去公证处公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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