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起诉,按照你说的证据可胜诉!
我一个朋友在前年向我借了30000块钱,当时就写了一份欠条,说明了时间一年,附加了从借钱当天起不计借款本金每月另附我1000元生活费,在去年欠款到期时,他提出延期半年重新立了份欠条,前面那张欠条只有他本人签名,后面第二张让他加按了手印在金额和名字上,应今年6月就是欠条上到期的时间,他没有按时还款,之后我在怕以防万一的情况下将我跟他讨论还钱这方面的手机通话给录了下来, 一直到现在他也没有还钱我。
所有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走法律程序是否可以起诉他了?还有我以上所说的这些证据对我这件债务纠纷胜算大吗? 急急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