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债务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1823什么是编号?

债务咨询

我一个朋友在前年向我借了30000块钱,当时就写了一份欠条,说明了时间一年,附加了从借钱当天起不计借款本金每月另附我1000元生活费,在去年欠款到期时,他提出延期半年重新立了份欠条,前面那张欠条只有他本人签名,后面第二张让他加按了手印在金额和名字上,应今年6月就是欠条上到期的时间,他没有按时还款,之后我在怕以防万一的情况下将我跟他讨论还钱这方面的手机通话给录了下来, 一直到现在他也没有还钱我。

所有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走法律程序是否可以起诉他了?还有我以上所说的这些证据对我这件债务纠纷胜算大吗? 急急急!!

咨询者:fa129648湖北
[咨询时间:2010-08-1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朱叶律师
[地区:安徽-宿州市
手机:13035001070
积分:983
]
回答时间:2010-08-19 08:14
朱叶
可直接起诉,按照你说的证据可胜诉!
刘学民律师
[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手机:18304768788
积分:979
]
回答时间:2010-08-19 10:41
刘学民
由于今年6月你们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故你可以起诉,胜诉是没有问题的。
薛俊福律师
[地区:山东-临沂市
手机:13583952929
积分:108
]
回答时间:2010-08-19 13:56
薛俊福
如借款人再不还钱,可以向法院起诉,证据充足。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19 18:28
刘子若
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欠款。
闵彤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27064467
积分:620
]
回答时间:2010-08-22 09:53
闵彤
可以起诉对方,证据很充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