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从1994年2月1日起,没有办理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的,婚姻关系无效。因此有可能你的妻子身份不被法院认可。
2、如果在你们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话,应先分出应属于你的那部分,否则全部按你丈夫的遗产处理。
3、在分割你丈夫的遗产时,你们共同的女儿、你丈夫先前的两个 女儿及一个老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你丈夫的遗产。
4、如你对你丈夫生前有较多的扶养,那么你可分得适当的遗产。
2、如果在你们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话,应先分出应属于你的那部分,否则全部按你丈夫的遗产处理。
3、在分割你丈夫的遗产时,你们共同的女儿、你丈夫先前的两个 女儿及一个老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你丈夫的遗产。
4、如你对你丈夫生前有较多的扶养,那么你可分得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