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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死亡,怎么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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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7420什么是编号?

欠款人死亡,怎么要回欠款?

去年欠款人去世,双方签的合同去年6月份已到期。到明年6月份正好两年,欠款人配偶一直在拖时间,所以准备着手诉讼。

想了解的内容是

如果对方现只有一套房,其他没有实质财产会怎样判刑?

如果对方现经营的生意是用银行贷款进行的,法院会怎么判?

即使诉讼赢了,但对方一直不偿还法院可以强制性进行吗?

咨询者:fa490091山东
[咨询时间:20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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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玲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400-818-9919
积分:125
]
回答时间:2013-07-16 10:44
吴玲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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