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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继承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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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724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嘱继承人的问题

我家子女多,我想把财产留给一个子女,写遗嘱需不需要通知所有的子女并得到其他子女的统一意见,遗嘱公证受理有一条是要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这个是什么意思。

咨询者:fa129409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17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10-08-17 17:20
赵红燕
你好! 你立遗嘱是你自己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征得其他子女的意见。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应当是你所说的财产与别人是否有争议。 你也可以不做公证,直接做律师遗嘱见证。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8-17 16:39
殷国丰
想把财产留给一个子女,自书遗嘱即可,不必公证。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8-17 16:54
席公民
如果你只是把财产的一部分留给这个子女,并不影响其他子女的合法继承权,那么不需要得到其他子女同意,反之则需要。其他子女都是利害关系人,因为他们有法定继承权。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8-17 16:56
程向云
您好,立遗嘱人立遗嘱可以聘请律师给予见证比较规范。立遗嘱人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不需其他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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