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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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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7什么是编号?

工资纠纷

请问我于08年 2月22号与永辉箱包厂签定合同.培训车位如不满一年离开本厂扣压1000元培训费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交到上级部门经上级同意方刻生效.我是培训的我辞职还有3天就两个月昨天他们同意今天我去领的工资本是1550元因为是培训的扣了我1000元他们的合同是不合法的当时我一时疏忽就签了因为是小厂我和老板们的关系都不错厂里人不够他们让我再帮他们几天就一拖再拖还说你一个小女孩我们也不好扣你的听他们这么一说我以为就不扣了所以再做了好几天可是今天去结工资他扣了我请当地劳动局可以讨回他们扣的1000元培训费吗。

咨询者:456123北京
[咨询时间:2008-07-1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刘传甫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区
手机:13983009455
积分:260
]
回答时间:2008-07-17 11:04
刘传甫
如果厂里没有向你提供培训或者提供培训价值不足1000元,那么厂里对你扣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培训费应按合同年限分摊给付。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2388
]
回答时间:2008-07-14 18:32
如果厂里没有向你提供培训或者提供培训价值不足1000元,那么厂里对你扣款的行为是违法的。
黄玉成律师
[地区:四川-遂宁市
手机:13568700563
积分:255
]
回答时间:2008-07-16 08:24
黄玉成
培训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 服务年限分摊。

黄险峰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602027935
积分:246
]
回答时间:2008-07-15 15:19
黄险峰
培训费应按世纪合同年限分摊给付。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2-26 10:23
熊世松
按照合同约定的 服务年限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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