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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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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699什么是编号?

婚姻财产

媳妇和我结婚3个月就要和我离婚 当时她父母陪嫁5万块 这算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吗 存款回执写的是她的名字 这钱也没说给我 就说陪嫁 有结婚录像为证。

咨询者:fa129454辽宁
[咨询时间: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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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0-08-17 09:33
易轶
请补充一下您的问题,这个钱结婚登记前给的,还是登记后给的?如果是登记后给的,算是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一个赠与,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北京涉外律师,专业离婚律师请找易律师
邱铭钧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11070828
积分:5002
]
回答时间:2010-08-17 11:41
邱铭钧
婚前,一方父母给的陪嫁,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其夫妻二人的,应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根据你 描述,应该是她的父母赠给女儿一方的 。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8-17 14:44
郭军
你好!

如果钱是在登记前给的,那么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后给的,那么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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