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依据是属于什么情况,是公房租赁吗?Q Q846952203
律师你们好,我住丽泽桥,这次由于北京市政府要建孙商务区来发展丰台区,我们家这次也被列入了拆迁的范围,我家是楼房,居民户,有一套3居室有房本,还有一套1居室没有,一居室的由来是这样的:我家80年代末住金融街,有5间平房,后来我爷爷糊涂签了换房协议换了现在这个3居,我们户口本有6口人,而一个3居解决不了3户人家,所以我们又有了现在这个1居,公司的态度是说我们家抢占这个1居,让我们归还,期间我们找过公司要求买下这个1居,公司到现在态度是我们抢占所以不卖。
开始住进这个1居前些年还从我爷爷工资里扣几十元当做这个1居房租,后来就没受过再,只不过我们自己交水电费。
请问律师,现在拆迁我们这个1居能赔偿吗?现在已经量完房了,据说是按面积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