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开发商签的不是房管局的规定格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是购房协议,而且全部房款已缴清,面积97平方米,开发商已我开发票,约定,交工时。
按房管局测量面积为准,现主体已完工,开发商通知我们面积变为105.31平方米,增大了8.31平方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还支持3%这个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