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有一份地产(2000年从别人处购得,当时价格约20万),并有土地证。
后来因为我家帮了叔叔家里很大的忙,叔叔把这份地产赠送给我家。
请问我们是应该签赠送协议,还是签购买协议,才能合理避税呢?
ps.协议时间可以从2002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