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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将我发的货物丢失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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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541什么是编号?

物流公司将我发的货物丢失了部分

2010年8月4号晚通过深圳联运通物流公司发了一件货,货物为诺基亚手机,一共是48台机器,实际价值为23930元,因考虑到是多年的合作信誉,保价10000元

2010年8月5日,杭州客户收到货物,签单后打开包装发现只有2台手机和10个手机包装,确认46台手机包括电池和充电器已经丢失,签单后送货人员就立刻离开了,等发现少机器后,客户立刻打电话去他们公司,但他们的工作人员大概十多分钟才过来处理,现在

联运通拒绝赔偿,他们负责人说我的客户已签单,没有监控,工作人员在货物丢失十多分钟才来处理为由拒绝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保价也无效

当时我客户没有报警

请问这种情况 我们还有胜算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我们的损失吗?

咨询者:yishuaib...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全永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49012080
积分:1032
]
回答时间:2010-08-14 08:01
李全永
主要的收集相关证据。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8-14 08:18
喻远军
有权利要求相应的赔偿。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8-14 09:36
程建锋
这个关键是要看你们的合作协议即托运合同的内容.按到理,客户应该在送货员面前进行检查下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8-15 13:49
郭军
你好!

你们有权利要求相应的赔偿,但是搜集证据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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