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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的一些钱财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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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5034什么是编号?

恋爱时的一些钱财方面的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在大学和女友恋爱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奖学金以及部分实习工资大约1w元交由可能会结婚的女友保管,然后双方家长同意结婚后男方家里给了女方家里2w的礼金。

但是还未登记结婚,两人分手了。但是还未登记结婚,两人分手了男方要求退回礼金以及之前给女方保管的钱财,但是女方不肯退还,说这些应该当作给她的分手费。

请问男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谢谢〜。

咨询者:fa486407北京
[咨询时间:2013-07-0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7-04 20:40
李建成
你好,赠送的不能要回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7-04 22:18
刘子若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是委托保管的钱财也可以要求返还。女方要求作为恋爱赔偿费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7-04 23:01
牛国荣
保管的1万元应返回。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彩礼应返回。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索要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7-05 09:50
赵江涛
可以要求退还部分
王树德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608495
积分:971
]
回答时间:2013-07-06 20:07
王树德
您好,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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