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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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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502什么是编号?

境外二胎

我友高某夫妇,婚后生育一孩(第一胎),为北京市城镇户口,后女方又怀孕,便到香港其亲戚家生育一孩(第二胎),且该二胎已报了香港户口。

现在他们一家四口在北京生活。现在他们一家四口在北京生活请问:当前开展的人口统计要不要统计上这一境外二胎?要不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咨询者:fa129151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13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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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13 17:02
刘子若
第二胎已经是香港户口,就是香港人了,不用再在北京上户口了,这次人口普查,你们朋友也不要将这个第二胎的小孩纳入人口普查,更不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了。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刘子若律师为您排忧解愁

回答

4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8-13 13:22
郭军
你好!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但是建议你要把情况告知统计部门人员。
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
回答时间:2010-08-13 14:03
袁晓东
户口不在大陆,不需要交纳。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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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13 16:48
程向云
您好,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二胎既然是香港国籍,二胎应该受香港法律规范。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8-13 23:13
牛国荣
二胎不属于大陆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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