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高某夫妇,婚后生育一孩(第一胎),为北京市城镇户口,后女方又怀孕,便到香港其亲戚家生育一孩(第二胎),且该二胎已报了香港户口。
现在他们一家四口在北京生活。现在他们一家四口在北京生活请问:当前开展的人口统计要不要统计上这一境外二胎?要不要交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