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描述的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变更,由有限责任公司变为一人公司。你退股,除了有股东协议外,还要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以及公司变更登记。
a与b两人注册的公司现已经营五年,现因产生分歧,经协商a分两次给b总计100万。
(即一个月后付b50%,两个月后付清,为此a给b写了字据,双方均签字并有证人在场)b同意撤出。
由a继续经营公司.
现第一次还款日期已过,a反悔只给付b80万,(即少给20万)且还款时间还要延长到3-4个月。
请问,b仅凭a所写的字据到法院起诉a,要求其还款并给付相应的利息可以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