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2年5月7日,与原工作单位正式接触劳动合同。
在接触合同时,原单位还欠我大概4万元左右的工资(包括正常工资和扣留的年薪风险抵押金),这期间我多次到原单位问所欠工资的事情,原单位以需要领导开会商量讨论为由,到目前一直不给支付。
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