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个关于借款公证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本人于2006年底向父母借款15万用于购买房屋首付款,至今未偿还.准备8月结婚,想咨询一下,为避免婚后产生问题,保证该款项不被财产分割,现是否需要到公证机关做关于15万元的借款公证?如果写借条不做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非常感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