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的时候说清楚我的情况,开发商认定是根据第一套房子来买的,银行贷款也办下来了,但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税确要求我们出具第一套房的证明,我是上海人在江苏昆山买的房子,我到哪里去开具证明,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国家是这么规定交税时要出具证明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