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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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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1337什么是编号?

有关合同的赔偿

2002年10月入公司签的是公司委派的第三方合同,干了七年后转成与本公司签订的,如果公司解雇的赔偿只是与本公司签订的几年是否合法

结果是合法的,那么请教一下律师如果你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让自己在这七年的付出有所补偿,不管怎样希望法律是来保护劳动者的。

补充说明:
在此非常感谢律师的答复。还有一个小问题,公司在想解除这个人的时候,给评了一个最低分,只给了后几年的补偿,请问这种情况作为劳动者还有其他选择吗?
咨询者:fa480285北京
[咨询时间:2013-06-2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彭锐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110226515
积分:2951
]
回答时间:2013-06-21 10:30
彭锐
按最高法司法解释,如期间未变更工作岗位一直在该公司工作的,你应获得十年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可获得赔偿(双倍)。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6-21 10:37
牛国荣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主体不同,应分别由两个公司支付.转成与该公司签订之时,要求派遣公司支付7年的经济补偿金
牛国荣律师于 2013-06-21 10:3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6-21 12:22
赵江涛
可以索赔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6-21 12:34
李建成
您好,应当根据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6-21 22:14
刘子若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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