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有关离婚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1083什么是编号?

有关离婚

我现在想离婚 分居已经三年多 但是对方就是不肯给离婚 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28592辽宁
[咨询时间:2010-08-0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邱铭钧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11070828
积分:5002
]
回答时间:2010-08-08 17:35
邱铭钧
法院起诉离婚。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8-08 17:56
席公民
可以诉讼离婚!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08-08 18:10
王楠楠
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起诉状。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08 20:16
刘子若
到法院起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08 21:34
魏国鹏
分居三年以上是判决离婚的条件,你可以到法院要求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