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几年53岁,在家乡已经享受退休金,今年外出打工时,食指、中指及无名指因工作意外,被机器压断肌腱,经治疗,已经出院。
但短时间内不能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给出了医疗费,但因母亲短时间不能劳动,找用工单位索赔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工单位不予赔偿,请问这种情况,要如何索赔?以及起诉可以索赔哪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