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0年06月22日开始进入一家ktv做音响师的工作,2010年07月30日我打书面辞职申请,公司于2010年08月06号让我回家不再去,并拒绝支付给我工资。
规定每月10日发工资,公司从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过保险,也从没支付给我一分钱,能证明我在那工作时间的证据,全都在公司手里,除了人证。
我应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