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开发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起诉解决,对你有利。
律师你好!本人于2009年同海口一家楼盘签订了一份vip会员登记协议(按我理解应该是叫商品房认购协议),协议明确标明了房号、楼层、面积、单价、总房款等信息,并按协议约定交纳了10万的vip会员登记费,收据上写的是:收到某某某交来xx楼盘x栋x号房vip会员登记费用;同时协议规定交纳的登记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抵扣房款,双方在协议上均签字并盖了章。
现在开发商告诉我,房子不卖给我了,要退钱给我,请问我起诉开发商的话,胜诉的几率大吗?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