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个停薪留职的孕妇,今天复职了,经双方友好协商岗位有变动,薪资也调成相对应的岗位薪资。
我已让他填写复职申请表,但是劳动合同上有明确原岗位与原岗位薪资待遇,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还是我只变更劳动合同合同就可以了?变更处应怎么填写比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