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妻子的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但是都丈夫在用的。
婚后丈夫还是要使用这个信用卡,但是为了保证女方的利益,如何才能确保男方偿还债务而不抵赖。
除了取消信用卡业务,比如双方立下字据,男方明确承担信用卡还款业务,这样有用吗?离婚后能起到法律上的作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