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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对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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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88什么是编号?

房屋所有权的对外效力

我家住农村,1985年我家分家。我家住农村,1985年我家分家当时我16岁。我家住农村,1985年我家分家当时我16岁分家单写明我的两个哥哥分得父亲名下另一处宅基地和房屋,我现在所住院落和房屋由我和父母亲所有,房屋各有一半,院落各有一半,由当时村委会组织并证明。

1996年我结婚,2000年我出资在自家院落内建西厢房5间(以父亲的名义申请,因为宅基地是父亲的名字),然后正式和父母亲分家单过,协议院内房屋有我和父母亲各有一半,并请了两个村干部签字证明。

请问,我没有进行各项产权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批建手续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因为我父亲是户主),我对我家院落及院内房屋有没有所有权,效力如何,在什么情况下没有对外效力,在我不同意情况下我父亲能否将房屋出卖?

咨询者:阿贵北京
[咨询时间:200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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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09-01-05 23:00
席公民
院落的土地使用权还是您父亲的,但您也是共同使用人之一.且您对您所建的房屋应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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