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当时的疏忽,未能将户口问题纳入合同,导致现在原户主不肯迁出户口,我也有点束手无策。
原户主还压住土地证不给,刚开始说土地证还没有办下来,结果我去开发商那查,他已经领走,去派出所咨询,说这种户口问题只能协商,而土地证也需要原土地证才能在国土局完成过户。
和原户主协商的结果是,他要我拿钱,他才肯交出土地证和转出户口,若是我要谈判,应该怎样谈我才能把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