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驾驶摩托上班途中与一骑电动车的人迎面相撞,致使对方小腿骨折,医药费花去3万多元,我也受了轻伤花了3千多元。
后经交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后经交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请问:对方的医疗费用我应承担多少?如果对方要求我赔付误工、护理、餐饮及车费等其他费用,我该怎么办?(注:我的摩托车有强制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