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干了7年半,现在单位没活想让我们待岗放假,或解除劳工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我可以得到8个月的补偿,但是平均工资是前12个月的,前12个月中我有5个月产假1个月待岗,那平均工资怎么算?还有单位一直拖欠工资现在6月才开3月工资。
我可以得到补偿吗?请提供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