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浦东商场的一名营业员,上个月上班时在商场摔倒,导致半月板损伤,要进行手术,但商场态度是我是和我们柜台所属公司签的合同,应找公司负责医药费,商场是不负责的,但我和公司沟通的结果是按工伤流程由社会保障中心报销,能报的报,不能报的部分由我个人支付,而且医生说这种做了手术有可能也会留后遗症,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