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房屋租赁问题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0717什么是编号?

房屋租赁问题

房子租赁期定为一年,已提交6个月房租,刚住一个月,因一些原因不想租赁,合同中关于现阶段问题只提到一条:“如有特殊情况(如遇拆迁或不抗力因素)甲乙双方需终止协议,乙方必须腾房交付甲方,房租长退短补。

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否则乙方提前退房不退房租。

请问这条合同合法吗,现在如果提前退租,房东应该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吗?

补充说明:
押金房东是可以不退的是吗?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通过诉讼来解决,诉讼费用应该是多少,胜诉可不可以申请对方支付诉讼费用!!!
咨询者:fa128165河北
[咨询时间:2010-08-04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8-04 16:44
殷国丰
这条约定合法。如果提前退租,房东应该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精诚专勤,助您维权!殷律师QQ:386179688

回答

1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8-04 16:41
程建锋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们的约定是合法的,如果你提前退租,也会给房东造成一定的损失,故其可以不退回你的押金。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就对了,不过你还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尽量减少你的损失。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