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位的哥,因病不适合继续从事本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么?因为从事的行业在入职的时候要交一万元的承包押金,所以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会被扣留存在很大的争议,我咨询过以前的老司机师傅,他们都说这个押金不给退,或者退一部分,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合理吗?我有正规医院开具的全部病历和诊断证明,请问这样也被扣留押金是否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